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期刊正文

路子达:1955—1965年“贫农合作基金贷款”的发放与豁免
[中文引用] [英文引用]
[HTML下载] [Word下载]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25人次已阅读该文]
路子达
摘要:

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式,学界大多研究将视角聚焦于行政手段而非经济手段,相对忽视了新中国为实现改造付出的经济成本。1955—1965年“贫农合作基金贷款”的发放与豁免,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个体农业的有偿改造。有偿改造的第一步为1955—1956年的国家垫资。在毛泽东的倡导下,为降低土地以外农业主要生产资料集体化政策所带来的社员负债压力,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7.4亿元,保障农民生活水平和农业集体化的稳步推进。第二步为1965年对该项贷款的豁免。大部分国家垫资实质上成为国家购买。豁免金额,即国家财政所承担的农业集体化成本为5.1亿元以上。从国家垫资到国家购买,从侧面展现了新中国通过国家出资的方式推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进程。

Abstract:
关键词:农业生产合作社;股份基金;贫农合作基金贷款;贷款豁免
Keywords:
分类号:K27;F129
出版年·卷·期:2025·32·第2期
页码:
DOI:
参考文献:

欢迎阅读《《当代中国史研究》》!您是该文第25位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