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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农业税制的历史沿革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the System of Agricultural Tax of New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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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1] 万其刚[2]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00054中国人民政法大学,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100805
摘要:新中国的农业税制是在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地实行的农业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58年出台的具有里程碑意义,并一直实施到本世纪初.其后又在农(牧)业税的基础上发展起了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契税、屠宰税等.除此之外农民还要负担"三提五统"等费用.与此相并行的是统购统销所带来的面向农民的隐性税收.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现实,中央首先取消了统购统销制度,并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先是取消了农业税以外的额外负担,然后又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并最终于2005年底彻底废止了实施近半个世纪的.
Abstract:
关键词:新中国 农业税制 农业税 历史沿革
Keywords:
分类号:
出版年·卷·期:2007·14·第1期
页码:
DOI:10.3969/j.issn.1005-4952.2007.01.0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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