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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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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
摘要: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额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1950年为32.4%,1951年上升到52.9%,1952年达到72%,此后一直到50年代末保持在70%以上,其中对东欧国家的贸易额约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20%左右.当时中国虽然综合国力还很薄弱,但仍向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一系列经济援助.1971~1975年中国对外援助支出增加过猛,占同期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88%,其中1973年高达6.92%,这同当时中国的国力不相适应.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合理安排对外援助的决定,开始对对外援助的规模、布局和结构进行调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积极合作由过去单一提供援助的形式发展为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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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卷·期:2005·12·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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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5-4952.2005.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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