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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
The Historical Process and Basic Experience of China's Building of Legal System in the New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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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才
当代中国研究所第一研究室,100009
摘要:以1982年宪法的公布实施和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为标志,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从1978年到1982年为恢复阶段;从1982年到1997年为全面发展阶段;1997年以来为全新发展阶段.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经验主要有: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法制建设的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必须把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必须把立足中国国情与借鉴外国经验结合起来;必须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Abstract:
关键词:新时期 法制建设 历史进程 基本经验
Keywords:
分类号:
出版年·卷·期:2006·13·第2期
页码:
DOI:10.3969/j.issn.1005-4952.2006.02.00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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