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研究 |
[中文引用] [英文引用] |
[HTML下载] [Word下载]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1353人次已阅读该文] |
王 玉 强 |
摘要: 1953 年 3~5 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Abstract: |
关键词:《婚姻法》 人民内部 宣传教育 |
Keywords: |
分类号:C913.1;K27 |
出版年·卷·期:2016·23·第5期 |
页码: |
DOI: |
参考文献:[1] 《华东一年来执行婚姻法的情况》,《人民日报》1951 年 8 月 5 日。[2] 刘景范:《贯彻婚姻法是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重要的政治任务》,《山西政报》1953 年第 6 期。[3] 《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 1984 年版,第 55~58 页。[4] 史良:《婚姻法执行情况中央检查组检查报告 (1952 年 7 月 4 日 )》,《新华月报》1952 年 8 月号。[5]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10 册,人民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328 页。[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 3 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612 页。[7]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人民日报》1953 年 2 月 2 日。[8] 《政务院举行第一六六次会议 决定成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人民日报》1953 年 1 月 10 日。[9] 《有关 20 世纪 50 年代婚姻法的颁布及实施情况的一组文献》,《中共党史资料》2009 年第 1 期。[10] 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贯彻婚姻法宣传提纲》,《人民日报》1953 年 2 月 25 日。[11]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有关婚姻问题的解答》,《人民日报》1953 年 3 月 22 日。[12] 北京市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贯彻婚姻法重点试验工作取得成绩》,《人民日报》1953 年 4 月 1 日。[13] 《新华书店已出版大量配合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的书籍》,《人民日报》1953 年 4 月 1 日。[14]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贯彻婚姻法的补充指示 广东批判试点工作中的错误思想和做法》,《人民日报》1953 年 3 月 3 日。[15] 《关于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制定与实施的文献选载》,《党的文献》2010 年第 3 期。[16]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的补充指示》,《人民日报》1953 年 2 月 19 日。[17] 《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 5 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52 页。[18] 《京市宣传贯彻婚姻法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 现已进入巩固建设阶段本月中旬可结束》,《人民日报》1953 年 4 月 12 日。[19] 《北京市 53 年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196-2-476。[20] 《宋庆龄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22 页。[21] 《贯彻婚姻法运动基本结束 各地正准备把贯彻婚姻法工作转入经常化》,《人民日报》1953 年 5 月7 日。[22] 《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发表谈话 今后应切实加强贯彻婚姻法的经常工作》, 《人民日报》1955 年 3 月 6 日。[23] 《前门区政府 1953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39-1-157。[24] 《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 6 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70 页。[25] 《在首都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上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章蕴的讲话》,《人民日报》1955 年 3 月 8 日。[26] 《蔡畅 邓颖超 康克清妇女解放问题文选》,人民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91~292 页。[27] 幽桐:《对于当前离婚问题的分析和意见》,《人民日报》1957 年 4 月 13 日。[28] 《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3)》,中国档案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45 页。[29]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33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