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天津工人新村建设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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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晨 |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
摘要: 天津解放后,随着城市经济的恢复,工人面临的住房短缺与居住环境恶劣等 问题日趋严重。为此,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于 1952 年开工建设 7 个工人新村。为了克服资 金、材料、土地等方面的困难,天津市确立了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厉行节约,在施 工中开展劳动竞赛,推广先进工作法,组织工人及家属参加义务劳动,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 行。但是,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工期紧张,加之缺乏统一规划,各新村的配套设施建设与生 活供应相对滞后,在入住初期给工人及其家属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随着党和政府的日益重 视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陆续完工,各项问题逐步得到了基本解决,为此后的城市住房建设积 累了宝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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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天津?工人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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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
出版年·卷·期:2019·26·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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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陈真:《旧中国工业的若干特点》,《人民日报》1949 年 9 月 24 日。[2]中共天津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天津市档案馆编:《天津接管史录》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598 页。[3]《毛泽东选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428 页。[4]天津市统计局编:《天津四十年(1949~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210~211 页。[5]国家统计局社会统计司编:《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 1987年版,第 26 页。[6]中共天津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天津市档案馆编:《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天津卷)》,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151 页。[7]黄敬:《天津市人民政府对津市 1952 年建筑工人宿舍的意见》,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35。[8]《一九五二年市政建设委员会主要工作报告》,天津市档案馆:X0053-C- 000432-002。[9]天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津市工厂职工住宿情况报告(1951 年 6 月 26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283-006。[10]《在建筑工人宿舍的工地上——自行车厂工人参加建筑宿舍义务劳动》,《天津日报》1952 年· 98 ·当代中国史研究 2019 年第 2 期4 月 12 日。[11]《天津工厂卫生检查组关于中纺等厂卫生状况的报告及改进意见》,《人民日报》1950 年 3 月3 日。[12]《棉纺三厂工人住房问题典型调查报告(1951 年)》,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283-008。[13]周抗:《彻底解决天津工人住宿问题的第一步——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兴建工人宿舍》,《人民日报》1952 年 5 月 21 日。[14]《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 年 10 月~1966 年 5 月)》第 9 册,人民出版社 2013 年版,第298 页。[1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 2 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31 页。[16]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基本建设投资和建筑业卷,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647 页。[17]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为批准天津市中央各部、行各厂建筑职工住宅 20360 间的通知(1952年 5 月 30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39-041。[18]《市府检查工人新村未完工程情况》,《天津日报》1953 年 6 月 2 日。[19]天津市人民政府:《建筑工人宿舍预算掌握办法(草案 1952 年)》,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39-065。[20]天津市档案馆编:《近代以来天津城市化进程实录》,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47 页。[21]天津市建筑管理委员会:《本会任务已完成机构已结束各单位应负责事项(1954 年 3 月 12日)》,天津市档案馆:X0196-C-000193-050。[22]天津市人民政府:《为令仰接受本市工人住房建筑任务(1952 年 6 月 4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1-001。[23]张华戡:《大家动手建筑工人宿舍》,《天津日报》1952 年 4 月 14 日。[24]《工人代表参观审核工人宿舍标准示型》,《天津日报》1952 年 3 月 15 日。[25]《黄市长召集会议研讨工人住宿问题》,《天津日报》1952 年 3 月 21 日。[26]天津市建筑管理委员会:《简单工人宿舍施工说明书(1952 年)》,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39-038。[27]《工人宿舍首批建筑工程今起勘测定下周内动工》,《天津日报》1952 年 3 月 28 日。[28]《工人宿舍首批工程即将正式开工》,《天津日报》1952 年 4 月 9 日。[29]《建筑工人宿舍中的初步经验》,《天津日报》1952 年 5 月 9 日。[30]《中山门外工地全面推行循环砌砖法》,《天津日报》1952 年 5 月 10 日。[31]《市府修建第二批工人宿舍》,《天津日报》1952 年 6 月 25 日。[32]天津市建筑管理委员会:《本市一九五二年所建工人宿舍财务收支结余情况及结余分配使用计划的报告》,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32-004。[3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工人新村临时管理委员会并召开会议的通知(1952 年 11 月 15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06。[34]天津市第四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工人新村临时管理委员会成立就绪的报告(1952 年 11 月26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10。[35]《关于工人新村临时组织领导问题情况报告(1952 年 11 月 26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514-002。[36]天津市第四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各工人新村存在问题的报告(1952 年 12 月 10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19。[37]天津市第六区人民政府:《关于讨论工人新村存在问题的情况报告(1952 年 12 月 22 日)》,· 99 ·新中国成立初期天津工人新村建设考察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17。[38]《市合作总社加强工人新村供应业务》,《天津日报》1953 年 1 月 20 日。[39]天津市人民政府区政科:《工人新村目前存在问题及其解决的意见(1952 年 12 月)》,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36。[40]《对各工人新村检查情形及目前存在问题解决的意见(1952 年)》,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39-032。[41]天津市建筑管理委员会:《解决新村设施存在问题给市政工程局的函(1952 年 11 月 26 日)》,天津市档案馆:X0196-C-000042-034。[42]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应积极负责执行各建房单位对工人新村对各项工作通知(1952 年12 月 30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37。[4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村目前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的决定(1952 年 12 月 29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01。[44]天津市第四区人民政府:《关于目前工人新村工作情况的报告(1953 年 1 月 17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C-000442-009。[45]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目前工人新村情况报告(1953 年 2 月 9 日)》,天津市档案馆:X0053-D-001746-009。[46]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编:《天津房地产志》,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48~149页。[47]《北京市建筑公司本年度建筑工程基本结束》,《人民日报》1952 年 12 月 31 日。[48]薄一波:《关于一九五三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二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53 年 2 月 18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