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与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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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 |
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时期;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时期;三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时期;四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时期。 基于对这四个阶段主要矛盾的判断,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不同时期的经济工作路线方针:1949—1956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构建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民经济;1956—1978年,尽管中间出现误判和曲折,但建设工业化国家的梦想没有变,仍旧集中力量建设国家重大工业项目;1978—2017年,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了建党百年之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中共十九大以后,党领导人民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以建设社会主义强国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实现更加全面更可持续的发展,以新发展格局开创新时代的发展空间,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工业化的更高形态。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成功经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摘自《中国工业经济》2021年第10期,原文约25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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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卷·期:2021·28·第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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